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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
  臺海網(微博)3月15日訊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,關廠工人案,台“勞動部”宣佈全面撤告、還款,看似終於讓紛擾了18年的抗爭案划下休止符。但更讓人憂心的是,類似關廠工人的“未爆彈”要是再發生呢?
  長期以來,“勞動部”對雇主的製裁、課予的責任總是太少,對勞工的保障總是不足。除了修法,更要落實稽查的執行力,才可以真正遏止關廠工人案重演。
  關廠工人案,讓“政府”的威信、社會的和諧,被撕裂、受傷害。“勞動部”這次在社會輿論壓力下,最後以“政治決定”全面還款。但若不是因為有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,讓“勞動部”有所依循,又適逢今年是選舉年,關廠工人案可以解套嗎?
  “勞動部”有意解決關廠工人案未爆彈,日前雖然已經亡羊補牢,修正“勞基法”第28條、第56條,也要對未提撥退休準備金的雇主增訂限制出境處分。但除了法制面著手外,有沒有落實稽查制度更是重點,而這就是執行力的問題。
  過去“勞動部”動輒搬出“檢查人力不足”理由,為無法揪出更多違法的企業“黑數”辯解。還強調不能只靠“中央”,地方也要動起來。
  但倘若真是因為人手不足,能稽查的有限,“勞動部”當務之急,即需徹底檢討人力不足的問題,擴編稽查員是其中一個手段。
  最重要的是,“中央”和地方建立一套完善的合作稽核制度,徹底執行,這樣才能治標又治本,有效杜絕關廠工人案再發生。
  責任編輯:林連金  (原標題:關廠工人案:別靠政治力要有執行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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